
防热带气旋三级应急响应
港航企业
1.各码头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,加强设施设备检查,合理安排船舶调度生产,督促落实防台风安全防范措施。
2.各航运公司应持续掌握船舶和台风动态,指导、监督和跟踪船舶落实防台风措施,为船舶提供充分有效的岸基支持。
3.各涉水工程施工单位、建设单位应落实防热带气旋应急预案,加固设施设备,必要时停止作业,妥善安排船舶避风。
船舶
1.各船舶应对动力设备、航行设备、通信设备、消防救生设备等关键设备开展自查,确保处于良好、可用状态。
2.长期停航船、无动力船舶、船厂修造船舶、扣押船舶应提前落实加固锚、缆绳等措施,严防船舶漂移、人员工伤落水等风险。
3.浮吊船、钩机船应落实好各项防台措施,做好随时停止作业并驶往安全水域避风准备工作。
4.封闭水域游船、乡镇船舶应按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要求,加强锚泊系固,禁止冒险航行,必要时人员撤离上岸。
社会应急力量
拖轮、清污船等应急船艇在台风影响期间,应加强值班备勤,确保随时可用。
供稿|指挥中心 党工部
审核|杨晨龙
编辑|党工部 蓝童
编审|杨晨龙 蓝童